前几年很多高层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盲目按照甲方要求的建筑结构和想象进行设计,没有考虑消防安全,当地大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主要公共场所未配备主动消防系统、消防水源短缺、楼梯间分散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而这些问题形成后成为极难整改的顽疾,一次又一次被消防部门列为严重火灾隐患,一次又一次无法整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防火审核的目标之一是在建筑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时提出问题,并在萌芽状态下处理问题。不过,当时消防部门在建筑防火审核方面还是遇到了各种困难。一种是三边项目,成立单位投资节流项目,尽快带来效益。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和施工同时进行,甚至消防设备私自改动。例如,惠安县广播电视局办公楼在施工过程中,简单地擅自损坏了一个消防梯。另一个是一手项目。允许、终审、什么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登高设置等要求,在一把手的威望下均无效。如泉州广海大厦,原设计七层,应县领导要求增加到十一层。后果构成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高层建筑对建筑消防和爬坡面的要求远远达不到标准,或者高层建筑与另一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距离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需要整改,只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第三,它是在施工期间提交审批的。审批无正当理由后,项目建设过半,其构成未按要求设置,存在固有隐患。比如中新花苑大厦消防审核不到位,项目已经进行了一半。有些防火区应该设置在没有防火区的地方,但是那些梯子松动的地方就不应该设置了
当时很多高层建筑都是由私人施工队承包的,具有流动性大、性质差、业务水平低的特点,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是特殊消防工程的建设。有的中标单位因为没有消防人才而挂靠其他有才华的单位,施工还是原来的队伍,弥补了工程质量低的问题。泉州汇兴大厦二层高层投入使用后,三层主动报警均无回音。一些施工队为了盈利,改变了背面的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影响了建筑的耐火功能。部分消火栓、消防水龙带、防火门、防火卷帘等为劣质产品合格,给工程带来严重的火灾隐患。
现代高层建筑中各种消防设备工程复杂。简单的树木立刻就有了火灾报警系统、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主动防排烟系统、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有的还拥有燃气主动灭火系统、雨水或水幕系统,以及主动闭门安装系统。当时建筑内消防人员的值班标准往往沿用以往保安人员的值班制度。不要说如何按期维护、测试和操作上述各种消防设备。有些管理员甚至不知道如何判断灭火器是否会过时。一些高层建筑管理的另一个隐患是对指出消防安全概念的冷淡,说明在应用主体单一的建筑中更好。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一起租一栋高层,问题就出来了。在建设和应用中,他们会各行其是,形成一道安全门来堵,而零散的楼梯来堵,消防问题就会相互推诿拖延。例如,惠明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建筑。一、二层为大型商场,由两个单位租用。一楼的商户挡住了平安门,二楼的商户挡住了三层以上房子里一个松动的楼梯。他们在主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上互相推诿,被消防部门多次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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