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应注意以下八类火灾
1、“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营业期间安全疏散违规行为。
3、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违规行为。
5.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工厂、企业、出租屋、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违法行为的。
6、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工厂、企业、出租房屋和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有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7、依法应当消防验收的新建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违法行为。
8、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使用、经营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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